加班加点算不算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呢?

一般来说,很少有人在加班的时候得到加班费,都是免费为公司加班,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。

人的能力是有限的,但是公司的工作是很多的,为了减小公司工薪的开支,一个人可能要干两个人的工作,对于做技术的来说,一个人干超过一个人的工作那是很普遍的。我在锐捷实习的时候,那些销售人员有的时候都加班到9点多,正常情况她们是5点半下班,算起来,加班的时间在两个小时以上。做技术的加班就更普通了,做销售可能是月底了,要做一些汇总,不会天天加班,但是做技术的话,一个星期五天可能天天都要加班。

我觉得,公司和员工之间也是有利益关系的,公司给你一个月多少钱,你一个月帮公司干多少的活,但是加班加点之后,就像是买了次品一样,本来我那么多的付出应该得到更多的回报,但是没有。

加班加点算不算侵害消费者权益呢?